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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资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
2017-05-03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划拨方式取得,依法转出让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5)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6)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减免税证明。

6、其他必要件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550/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自建房首次登记)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当一并办理,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4、竣工验收备案表;乡村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

5、初始登记具结书

6、门牌证;

7、经审核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测绘审核归档告知书;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其他必要件:不动产权证书(含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反映竣工现状的,需提交竣工时地籍测绘资料:面积界定单;权籍(地籍)调查图、表、卡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550/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商品房或单位建房首次登记)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当一并办理,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总平面图;

5、门牌证;

6、经审核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测绘审核归档告知书;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的证明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其他必要件:不动产权证书(含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反映竣工现状的,需提交竣工时地籍测绘资料:面积界定单;权籍(地籍)调查图、表、卡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550/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doc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